職稱資訊 / PROFESSIONAL TITL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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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大力推出各人才政策1、2022 年杭州人才引進落戶政策自2 0 2 1 年1 0 月1 5 日( 含) 起, 落戶政策調整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者( 本科4 5 周歲以下, 不含4 5 周歲; 碩士5 0 周歲以下, 不含5 0 周歲) , 在杭州市區落實工作單位并由用人單位正常繳納社保的可以落戶杭州市區;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 5 5 周歲以下, 不含5 5 周歲) 學歷者, 可享受“ 先落戶、后就業” 政策。 2、2022 年杭州市人才補貼政策—— 應屆生生活補貼對來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 含畢業5 年內的回國留學人員、外國人才) 發放生活補貼, 其中本科1 萬元、碩士3 萬元、博士1 0 萬元, 畢業時間在2 0 2 1 年1 0 月1 4 日( 含) 之前的博士, 補貼標準仍為5 萬元。 自2 0 2 1 年1 0 月1 5 日( 含) 起( 以申請時間為準) , 生活補貼分兩次發放, 每次按5 0 % 額度發放。 應屆大學畢業生在富陽區、 臨安區、 桐廬縣、 淳安縣、 建德市等西部區、縣( 市) 工作滿3 年后, 再給予本科1 萬元、 碩士 3 萬元、 博士 1 0 萬元一次性生活補貼, 其中按原標準( 5 萬) 申領補貼的博士, 仍按原標準執行。 杭州市各區縣為引進人才還會發布額外的補貼政策, 符合條件的人員在申領時可以再參考各區縣的人才政策。 3、租房補貼全球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 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學習形式應為全日制, 國( 境) 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需經國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認證) 。 畢業時間在2 0 2 0 年2 月2 4 日( 含) 之后。在申請時限內提出申請, 申請時在杭州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 申請家庭在杭無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 人才租賃房等租房優惠政策。 第一筆補貼應在杭州用人單位社保連續參保( 不含補繳) 6 個月后方可申領; 續發補貼應在領取上一筆補貼后次月起, 在杭州用人單位社保連續參保( 不含補繳) 6 個月后方可申領。連續參保時長從畢業( 含畢業時間所在月份) 后起算, 其中參保單位均需符合杭州用人單位條件。 每戶每年發放1 萬元, 可發放三年, 期滿后收入低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可繼續享受, 最長不超過三年。 4、創業補貼( 一) 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條件:
2. 擔任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或占有3 0 % 以上股份的合伙人、股東) ; 3. 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或由其創辦的經營實體為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1 2 個月以上; 4. 申請時間為申請人符合條件后的次月至次年 1 2 月底。逾期申請, 不予受理。 補貼標準與期限: 一次性5 0 0 0 元, 補貼期限為自創辦經營實體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首月起1 2 個月。 ( 二) 創業場地租金補貼申請條件: 2 0 1 6 年2 月1 日后, 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轉業復退軍人在市區創辦企業、 個體工商戶、 民辦非企業等經營實體, 在創業陪跑空間外市區范圍內租賃創業用房的, 持續正常經營滿1 2 個月后, 可申請創業園外房租補貼。 補貼標準: 第1 年補貼1 元/ 平方米/ 天, 第2 年、第3 年補貼0 . 5 元/ 平方米/ 天, 補貼面積最高為1 0 0 平方米。實際租房費用低于補貼標準的, 按實補貼。 補貼期限不超過3 年。 ( 三)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申請條件: 1. 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 2. 對“ 重點人群” 按貸款實際發放利率給予全額貼息, 對其他借款人按貸款實際發放利率給予5 0 % 貼息, 予以貼息的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貸款基準利率加3 個百分點, 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3 年; 3. 借款期內借款人參保情況符合政策規定, 對不符合規定的月份不予貼息; 4. 符合條件未經貼息資格認定直接獲貸申請貼息的, 借款合同起始期在2 0 1 3 年1 月1 日以后。 ( 四)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申請條件: 1. 2 0 1 6 年2 月1 日后, 市區由在校大學生、畢業5 年以內高校畢業生、 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 就業困難人員、 轉業復退軍人創辦并擔任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 2. 補貼對象帶動 3 人( 不含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已享受其他有關就業創業補助和社保補貼的人員, 下同) 就業; 3. 依法連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1 2 個月以上。 4. 申請時間為申請人符合條件后的次月至次年 1 2 月底。逾期申請, 不予受理。 補貼標準與期限: 每年2 0 0 0 元。 在帶動3 人就業基礎上, 每增加1 人并依法連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1 2 個月以上的, 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 0 0 0 元的補貼, 每年補貼總額不超過2 萬元。補貼期限自符合補貼條件之月起不超過3 年。補貼期限內, 補貼對象符合補貼條件人數不足3 人的, 不予補貼。 |